開發目的

      本案位於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原址,及前金區七賢國中舊址(東側),為公共安全優先考量下,重新整頓災後城中城整體空間環境,同時保障原住戶及所有權人之居住權及財產權,透過都市計畫變更土地使用分區以跨區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,配合都市整體發展,將城中城原址闢建為鄰里公園,解決舊有建物所帶來之環境與公共安全威脅,增添綠意休憩空間,復甦區域生活機能,成為舊城區再生發展的新起點。原七賢國中舊址則提供作為區段徵收抵價地及社宅基地,並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合作興建社會住宅,優先安置城中城大樓無房屋所有權之原住戶供租住,打造安全安心之居住處所。